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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戰場上
我跟你面對面互砍
如果殺不死你 那就代表我會被你殺死
所以我殺了你
社會大眾不應給予任何的責難
這是我認為的戰場上殺人公平
再延伸出去
我跟你長期作戰
這次我打贏了卻沒殺死你 可能下次你就反而會來殺了我
(譬如搶救雷恩大兵裡面那個被厄本放生 之後卻又殺了厄本同僚的德國士兵)
那我這次打贏時殺了你(就算有同情心一點 也該讓你斷手斷腳 再沒機會殺我)
其實也應該是戰場上的殺人公平
但社會觀感似乎就不認為後者是如此
譬如我在卡提諾看到塔利班的處決政府民兵影片
多數人的留言都會認為他們殘忍 濫殺性命
又或者有本漫畫 狼口(講哈布斯堡王朝的故事)
大家都會很憤慨關口主官一直用計阻止正義反抗軍試圖闖關 並將他們加以處死
我很不能理解多數人的這種不滿意
所以說他們是認為塔利班的人被政府兵打死 或
反抗軍闖關成功 讓反派國王認為關主護關不利處死他
才是公平?
這讓我想到以前港版絕代雙驕的漫畫 鐵心蘭要花無缺決戰時不要殺小魚兒
花無缺於是反問"我們兩個互殺 要我不殺他 那你不就是希望他殺了我嘛?"
所以有些在我看來是公平且不該怨恨的事情
多數人看法卻總不是如此
這到底是我偏頗
還是他們偏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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