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中壢市本月初發生雪納瑞犬被主人鎖在車內
一名鄭小姐及其家人發現這隻可憐的小狗後
與動物救援團體在7月13日凌晨就打了110和119求救
結果消防隊表示要找警察
但是警察卻說沒有權力破壞私家車
雙方推拖下,直至下午,狗兒就躺在腳踏墊上
一動也不動活活悶死在車裡
於是動物保育團體提告員警和該車主
我覺得動物保育團體作的很對
但我只有一點疑慮
你既然說警員冷漠
循著既定的法規見死不救
漠視狗兒的生命
那為何你不打破車窗呢?
警員說穿了就是不想為了正義而惹禍上身
畢竟打破私家車救狗
爽到你們這些動物保育團體
賠錢和被告的可能是他
但
這些動物保育團體的人
為何也跟無能的警察一樣
不能為了對生命堅持的正義而惹禍上身呢?
既然這麼在乎狗的生命
為何你們還顧慮賠錢或者被告
而不敢悍然犯法
把車窗打破救狗?
結果一群人只會默默看著狗兒死去
再循法規去法院提告
那你們跟那些只會推給法律的裝死警察又有啥不同?
更何況你們和冷漠的他們不同
是視狗命等同人命一樣重要的愛心人士耶
居然也怕賠錢打官司
默默看狗死
這也難怪媒體形容你們去提告後
“警察局冷漠以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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