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中壢市本月初發生雪納瑞犬被主人鎖在車內

一名鄭小姐及其家人發現這隻可憐的小狗後

與動物救援團體在713日凌晨就打了110119求救

結果消防隊表示要找警察

但是警察卻說沒有權力破壞私家車

雙方推拖下,直至下午,狗兒就躺在腳踏墊上

一動也不動活活悶死在車裡

於是動物保育團體提告員警和該車主

 

我覺得動物保育團體作的很對

但我只有一點疑慮

 

你既然說警員冷漠

循著既定的法規見死不救

漠視狗兒的生命

那為何你不打破車窗呢?

 

警員說穿了就是不想為了正義而惹禍上身

畢竟打破私家車救狗

爽到你們這些動物保育團體

賠錢和被告的可能是他

 

這些動物保育團體的人

為何也跟無能的警察一樣

不能為了對生命堅持的正義而惹禍上身呢?

既然這麼在乎狗的生命

為何你們還顧慮賠錢或者被告

而不敢悍然犯法

把車窗打破救狗?

 

結果一群人只會默默看著狗兒死去

再循法規去法院提告

那你們跟那些只會推給法律的裝死警察又有啥不同?

更何況你們和冷漠的他們不同

是視狗命等同人命一樣重要的愛心人士耶

居然也怕賠錢打官司

默默看狗死

 

這也難怪媒體形容你們去提告後

警察局冷漠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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